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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人山人海的景区更可怕的是:一间房挤了三四十人!

成都向上UP君 向上甄选 2023-06-02


这个国庆长假,家住成华区的张小强和楼上租户的作息时间终于达成了一致——凌晨2点睡觉,上午11点起床。而在工作日,他只能从一个又一个睡梦中惊醒,等楼上那些在火锅店工作的员工的脚步声消停以后,才能重新入睡。


没错,他家楼上就是

↓↓↓


拆墙、上下铺,噪音、盗窃案……这些让人肝颤的事情,每天都真实地发生在群租房中。

在关注了违建问题住改商问题以后,近日,群租房问题进入了UP君的视野 ——




在今年初发布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下文简称为《意见》)中,成都明确了住房租赁租住标准 ——

1、住房最小出租单位。出租住房应当以 “ 间 ” 作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住宅设计的有关规定改造后出租,改造中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改造后每个卧室使用面积不得少于5㎡

2、最低人均租住面积。出租住房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因此,一般来说,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就可以被认定为群租房:

1、改变房屋内部结构,以打隔断等方式分割出租或以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的;

2、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等出租住人的;

3、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低于4㎡的;

4、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超过2人的。

除了分割房间以外,搭 “ 上下铺 ” 的出租房,不用想,一定是群租房!




在地方领导留言板,UP君发现大量关于群租房的投诉。

从相关部门的回复中,我们看到,群租房一般有以下几种租房群体/群租房用途——


1初到城市的务工人员



南三环琉璃立交旁,居然藏着成都打工大神第一站一文中,我们为大家展示了租金为10-20元/天·床位的群租房,这里住的,大多是在附近工作的务工人员。


▲ 某初入社会的青年,误打误撞租到了群租房


2企业员工宿舍


▲ 市民拍下的隔壁住房的客厅


在地方领导留言板中,一位市民投诉道:自家楼上130㎡的住房,被改成 “ 群租房 ” ,住进了40人,并且这一租,就长达4年,严重干扰了他们的生活。



而这里的租客,是某知名火锅店的员工。


3培训机构学生宿舍



别以为群租房是老旧社区的专利——在成华区府青路二段的某新建小区内,经群众投诉、相关部门调查后发现,该小区内的群租房,远不止该网友所投诉的3户,而是多达52户!

其中:2203房是业主委托中介公司租给培训学校。而网友所投诉的另外两户人家,和琉璃立交旁的群租房一样,租客身份就比较杂了:3105房室内摆有多张高低床,3205房用轻质材料将客厅分隔出租。




群租房到底为何被禁止,有何安全隐患呢?这就是UP君接下来要讲的↓


关 于 房 东 与 房 屋


1违建


为了隔出更多的房间,很多房屋的业主会进行违建,其安全隐患UP君已经专门写了文章给大家介绍了,此处不再赘述。


2消防


改造房间就必然要改电线线路,而后期改造的线路往往达不到消防标准,容易引发火灾。

大多房东为了节约成本,多用木材或泡沫彩钢板等轻质易燃为材料,一旦遇到火灾,后果可想而知。


3漏水


在一则投诉中,UP君发现,某房东为了方便出租,在一套房中增加了三个卫生间,导致楼下住户天花板渗水严重。


关 于 租 客


1噪音


作为餐饮业员工宿舍的 “ 最佳选择场所 ” ,群租房无疑成为深夜噪音的重灾区。大量员工凌晨一两点回到宿舍,由于相互熟悉,追跑打闹的情况也层出不请。如果楼板隔音效果不好,非常影响楼下居民的休息。早出晚归的务工人员租客同理。


▲ 群众投诉留言所附的噪音分贝测试结果


2人员混杂、流动性大


很多群租房,出租周期很短,按天/周/月出租的床位数不胜数。这就意味着,如果你的小区有一个群租房,那么一个月之内很可能会有数十个租客出入。



而这些租客的身份,并不会通过派出所备案,流动性大,小区其他业主财产安全没有保障。


3损坏小区公共设施


在留言板中的多个投诉中,UP君都看到,由于租客素质普遍不高,常常会做出损坏小区公共设施,尤其是单元门的情况。

那么,这种严重违反了《意见》的做法,相关部门是如何处理的呢?


4电梯的占用与损坏


由于居住人口多,群租房的租客不仅增加其他业主的电梯等待时间,更给电梯带来相当大的损耗。

据某小区业主表示,她所住的楼栋里,有非常多企业与餐厅的员工在此群租,无论是否是高峰时期,乘坐电梯的人都非常多,电梯停靠楼层多,停留时间长,交房没几年物业就要求业主出电梯维修费。

“你算嘛,我一天来回两趟,一个月就60趟,他们一个办公室起码十个人,一天两趟,3天就当我一个月了!”

“XX(某餐饮品牌)没搬的时候,我九点下楼,电梯间简直挤得水泄不通,十多二十个人把你盯到,好像你才是外人!”




成都在《意见》中就已经明确了关于租赁住房的责任单位 —— 房管部门、建设部门、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在市民投诉留言的回复中,UP君也看到了相关部门的处理方式:

1、现场调查、核实

2、约谈开发商,要求其加大小区“群租房”的管理和宣传力度,发现“群租”行为,立即劝阻制止

3、约谈房东,要求房东必须遵守《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书》的规定,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

4、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如出现违反《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书》规定的情况,区公安分局将严格依法进行处罚

5、告知暂住人员要遵纪守法,夜间避免大声喧哗,影响居民休息

关于租客的身份信息收集,不同区也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比如:

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规划建设国土局:要求出租人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信息登记薄,并将相关登记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备案;

成华区公安分局跳蹬河派出所:直接上门,对暂住在小区内的人员进行身份信息采集、核实。

还是那句话,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要求、告知、责令,房东改不改,租客走不走,还是靠各人自觉。部分自觉的企业,在相关部门上门处理后,提出:租约到期后会立即搬离原群租房。

在留言板中,武侯区某“二房东”将房屋进行改造,做成群租房出租,租客发现后进行投诉,并要求退还租金与押金。对于此问题,相关部门赴往现场对房东进行了处罚,并通知房东在限定日期内进行整改及在派出所备案承租人的信息,还担当“中间人”的角色,帮租客讨回了租金与押金,点赞!

如果相关部门处理以后,群租房情况仍存在,天府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表示:将报告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至于是哪一条法律法规,什么样的行政处罚,《意见》没有说,UP君也无证可查。




UP君发现,群租房的大部分租客,都是餐饮店的员工。因此,UP君特地问了一个当餐饮老板的朋友,她表示:餐饮店给员工开的工资都不高,因此提供住宿是必然的,为了节约成本,也只能租一套房,以上下铺的形式来解决员工住宿问题。

对于群租房的问题,多数餐饮店老板也都很无奈 —— 如果被投诉、调查了,也只能换个地方继续搞群租房,唯有“打一枪换个地方”的方式,才能保证员工的居住问题。



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UP君发现,成都的群租房问题还算轻的,北上广这种生活压力大的城市,更甚↓



群租房的存在,其实还是因为这个社会上确实存在大量无法承担高额房租的人们。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还需政府拿出切实的整改办法以及逐步提升 “ 廉租房 ” 等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数量。

这座城市,确实在不断向上发展,而那些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因此才更值得关注。


- END -




编辑:Peppa

美编:Amy 

主编: Comet 

图文来源:成都向上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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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由成都向上团队原创,请勿擅自复制、转载;如需转载,可联系客服人员授权;如有抄袭,UP君将投诉到底,直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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